關于印發瓦房店市建筑事故應急處置預案的通知
6.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組織好三支應急救援基本力量:
(1)工程設施搶險力量:對在建工程,由施工單位的相關人員組成,負責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對已建成房屋和設施,由房屋產權、物業管理等單位的相關人員組成,負責協助開展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
(2)專家咨詢力量:由從事科研、勘察、設計、施工、質檢、安檢等工作的技術專家組成,負責事發現場的工程設施安全性鑒定,研究應急方案、提出相應對策和意見等。
(3)應急管理力量: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相關人員組成,負責接收市政府和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應急指令,組織各有關單位對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進行應急處置,保障事故搶險所需的人員、物資和設備,并與有關部門進行協調及信息交換。
6.3 宣傳培訓與演練
6.3.1 宣傳
市指揮部要統一部署,有計劃、有目的、有針對性地開展預防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及事故應急處理知識的宣傳,提高防范意識和應急反應能力。
6.3.2 培訓
市指揮部要采取多種組織方式,統一組織建筑施工企業及相關搶險人員進行培訓。合理設置培訓課程,分類指導、嚴格考核,保證培訓質量。
6.3.3 演練
市指揮部及各建筑施工企業應定期舉行演練,以檢驗、改善和強化應急響應能力。
7 附則
7.1 預案解釋與更新
本預案由瓦房店市建筑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與更新。
7.2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