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瓦房店市建筑事故應急處置預案的通知
瓦政發〔2010〕36號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瓦房店市建筑
事故應急處置預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各工業園區,市政府有關部門:
現將《瓦房店市建筑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
瓦房店市建筑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目錄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1.2 編制依據
1.3 適用范圍
1.4 工作原則
2 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
2.1 市建筑事故應急指揮部
2.2 指揮部辦公室
2.3 搶險指揮組
2.4 協調聯絡組
2.5 監控與事故調查組
2.6 專家組
3 預警預防機制
3.1 工作準備
3.2 應急演練
4 應急響應
4.1 分級響應
4.2 響應程序
4.3 事故報告
4.4 應急救援程序
4.5 新聞發布
4.6 善后處理
5 應急結束
5.1 結束程序
5.2 事故調查
5.3 表彰獎勵與責任追究
6 應急保障
6.1 通信與信息保障
6.2 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6.3 宣傳培訓與演練
7 附則
7.1 預案解釋與更新
7.2 預案實施時間
8 附件
8.1 瓦房店市建筑事故應急響應程序
8.2 瓦房店市建筑事故應急專家通訊錄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提高我市建設系統抗御特大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應能力,迅速有效地做好建筑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及國家財產損失,保障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遼寧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大連市建筑事故應急處置預案》、《瓦房店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規范性文件,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建筑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包括:在建的房屋建筑發生爆炸、坍塌或已建成的房屋建筑因工程質量原因造成人員死亡或重傷3人以上的事故;雖未造成人員傷亡,但險情對周邊生產生活和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威脅或導致重大經濟損失的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新建、擴建、改建施工現場土方坍塌、毗鄰建筑坍塌、模板倒塌、架體倒塌、大型機械設備事故;其他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
1.4 工作原則
1.4.1 統一領導、明確職責。建筑事故的應急處置由瓦房店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以下簡稱市應急委)統一領導,市建設局牽頭負責。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含工業園區,下同)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根據建筑事故的等級、類型和職責分工,明確專職人員,落實應急處置責任,建立健全建筑安全事故處置響應機制。
1.4.2 分工協作、屬地負責。按照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處置建筑事故的主體。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動員社會力量,有組織地參與事故的處置,采取有力措施,將事故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圍。
2 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
2.1 市建筑事故應急指揮部
為加強對建筑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領導,成立瓦房店市建筑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指揮部主要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協調建筑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指揮部總指揮由主管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規劃建設局、市安監局和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主要領導擔任,成員包括市規劃建設局、市安監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公安局、市衛生局、消防大隊、大連瓦房店供電分公司、市燃氣公司、市自來水公司及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發生事故施工企業等單位的負責同志。指揮部成員因特殊情況不能到崗時,經總指揮同意,由所在部門按職務高低遞補。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搶險指揮組、協調聯絡組、監控與事故調查組、專家組。
2.2 指揮部辦公室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規劃建設局,辦公室主任由市規劃建設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要職責:擬定建筑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辦法;及時了解掌握建筑安全事故情況,向市指揮部及市政府報告事故情況;提供專家和技術支持,組織開展建筑安全事故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工作;組織落實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2.3 搶險指揮組
組長單位:指揮部各副總指揮、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急搶險工作負責人
成員單位:市規劃建設局工程科、市規劃建設局房管科、市規劃建設局管理科、房地產管理處、市政設施管理處、市建筑安全監督管理站、市工程質量監督站、市城建檔案館、大連瓦房店市供電分公司、市自來水公司、燃氣公司及建筑事故發生單位安全管理部門。
職責:現場指揮建筑工程三級及以上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搶險工作,協調組織搶險人員、機械設備和物資,協調衛生部門做好傷病員的醫療救治工作。
2.4 協調聯絡組
組長單位:市規劃建設局
成員單位:建筑事故發生單位及主管部門、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主管部門。
職責:負責建筑工程三級及以上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搶險、救援期間的協調聯絡工作。
2.5 監控與事故調查組
組長單位:市規劃建設局、市安監局。
職責:成立安全專家庫,對危險源進行分析論證,提出危險等級及處理辦法,并對危險源進行普查登記和日常監控;發生事故后,由組長單位牽頭,會同市公安局、市總工會等有關單位開展事故調查取證和處理工作;督促協調有關單位依法認真做好死、傷者家屬的安撫、賠償及其他善后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2.6 專家組
組長單位:市規劃建設局、市安監局。
成員單位:根據事故情況由建設工程設計、質量、安全方面的專家組成。
職責:參加指揮部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應急響應時,按照指揮部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咨詢或建議;參與事故調查,對事故處理提出咨詢意見;受指揮部的指派,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主管部門給予技術支持。
3 預警預防機制
3.1 工作準備
市建筑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定期研究建筑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建我市建筑事故應急組織體系及應急隊伍,指導各施工企業、物業管理公司編制本企業的應急救援預案,成立應急救援隊伍,加強重大事故應急有關知識的宣傳教育和監督檢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3.2 應急演練
建筑施工企業、物業管理公司要定期檢查本單位、轄區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并組織演練。對救援器材、設備等設專人進行維護。施工單位項目部要根據建設工程施工的特點、范圍,制定項目部現場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對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及時處理事故隱患,確保發生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時,能夠迅速有效地投入搶救工作,并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盡可能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